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夯实资产台账,确保账实、账账、账卡三相符,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规定(试行)》(北理工发〔2020〕1号),现决定开展2026年度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以下简称“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本次清查工作以2026年6月30日为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学校实际占有和使用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
二、组织机构
(一)各资产使用单位
具体负责本单位保管和使用资产的清查工作,并配合归口管理部门完成相关资产核查。
(二)各类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学校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所管理资产的盘点工作,并对使用单位的盘点结果进行复核确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盘点土地、房屋、仪器设备、家具及软件;计划财务部牵头盘点流动资产、对外投资;党政办公室牵头盘点商标;图书馆牵头组织盘点图书;后勤基建处牵头盘点在建工程、公车;档案馆牵头盘点档案、文物与陈列品;科学技术研究院牵头盘点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
学校各类异地机构的国有资产盘点工作,由合作与发展部实行归口统筹管理。各异地机构作为独立法人单位,须结合自身资产特点、管理模式与属地实际,制定本单位专项盘点工作方案,按要求独立组织开展资产自查、账实核对与问题梳理;盘点完成后形成的自查报告、资产明细、盘盈盘亏说明及佐证材料等全套成果,须报送合作与发展部,由合作与发展部统一汇总至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纳入全校盘点总成果。
三、工作程序
(一)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各资产使用单位负责清查盘点本单位保管使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1、资产使用单位清查盘点名下资产
各单位进入“北京理工大学设备家具管理平台”输入关键词导出本单位在系统内的所有资产,根据本单位资产台账确认资产状态,设备家具类资产需粘贴资产标签。
2、复核清查盘点结果
资产使用单位复核清查盘点结果,生成并提交资产清查盘点报告。
(二)流动资产、在建工程、对外投资等其他资产
由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清查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工作阶段(2026年10月13日至10月16日)
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组织召开清查工作部署会,各资产归口管理单位根据学校通知做好实盘前期准备工作,并根据学校工作方案做好本单位工作部署。各二级单位应成立资产清查小组并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
(二)资产实物盘点阶段(2026年10月17日至10月25日)
各二级单位根据第一阶段安排开展资产的实物盘点工作,并按要求于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实盘结果和报告的报送工作,纸质版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中教102),电子版发送至zsc@bit.edu.cn。
(三)盘点抽查复核阶段(2026年10月26日至11月6日)
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本年度抽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组织盘点抽查复核工作。
(四)整改总结阶段(2026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
各二级单位根据抽查结果进行整改,对可以立整立改的问题在一周内完成整改,对无法立即整改的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并做出整改方案及说明。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各单位最终盘点及时更新资产信息,形成最终的资产盘查报告。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需对本部门管理的资产全面盘点,将实际资产与学校资产卡片中资产明细账、财务账进行核对,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2.对清查发现的资产盘盈、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分类登记并提出明确处理建议,报学校审批后实施。
3.有账无物的仪器设备,严格按照《北京理工大学仪器设备丢失赔偿管理办法》(北理工办发【2018】58号)相关条款处理。
4.针对清查盘点中暴露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完善管理制度。
特此通知。
附件:
1. 北京理工大学2026年设备家具类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方案
2. 北京理工大学资产建账、调拨及报废服务指南
3. 北京理工大学仪器设备盘亏认定处理表
4. 二级单位实盘工作报告(参考样式)
(请各单位将本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以及专项工作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统一报送至zengxl@bit.edu.cn)
北京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