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推进开放共享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国科办基〔2022〕93号)等文件要求,现拟开展2025年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考核是推动学校科研仪器设备高效使用的重要举措,是公共实验平台建设论证、资源配置与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范围
本次考核范围为2025年12月31日之前建账、原值40万元(含)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于2025年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使用及开放共享情况。
三、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的内容包括运行使用情况、共享服务成效、组织管理情况。
1.运行使用情况,包括单位应开放仪器的运行使用总体情况,支撑服务重大科研任务情况等。
2.共享服务成效,包括围绕重大科技创新和中小微企业需求,对法人单位以外的单位提供共享服务情况,支撑服务重大科技创新成果,支撑国产创新,用户评价情况等。
3.组织管理情况,包括科研仪器购置统筹管理情况,仪器开放共享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实验队伍建设情况等。
四、时间安排与流程
1、单位数据填报及核审
各单位材料包括组织管理与运行服务成效总结和各项数据明细。
(1)请各单位认真总结开放共享工作及充分挖掘服务成效形成《组织管理与运行服务成效》(附件1),择优上报不少于三项对外服务案例且必须附上对外单位名称(可多个)、联系人及对应发票支撑。
(2)填报《大型仪器设备明细表》《大型仪器设备考核表》(附件2.3)数据,其中对外数据应有对外记录及支撑,填写对外服务记录及收入汇总表(附件4)(财务协助提供部分对外服务票据后单独发送各单位供参考)。各单位应做好数据的核查,确保数据明细准确。
请于2026年4月16日下班前提交本单位附件1-4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中教10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sc_z@bit.edu.cn,各附件内置填报说明,汇总说明可参考《填报指南》(附件5)。
2、学校综合评审
资实处牵头制定开放共享考核激励方案,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整理,组织校外专家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评审,重点为各单位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使用的客观情况、收入及收入支撑、开放共享成效案例挖掘,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现场核查,对优秀的单位进行分类激励。
3、学校材料上报
按照科技部、工信部等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完成校内开放共享考核工作,如有需要组织各单位按需补充相关材料,将考核材料上报科技部。
五、考核要求
1、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使用及开放共享考核是学校推进有组织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也是学校公共实验平台建设论证与考核的重要内容,已纳入各单位年底KPI考核。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评价考核工作的开展。
2、各单位应对单位材料加强审核,确保报送数据和支撑材料真实、有效。不得瞒报、谎报,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
3、请各单位精心准备,充分挖掘优秀开放共享服务案例及机组。
4、本次将充分根据考核结果对各学院的开放共享工作排名,并开展对优秀的学院及机组激励。
附件:1.组织管理与运行服务成效
2.大型仪器设备明细表
3.大型仪器设备考核表
4.服务记录及收入汇总表
5.填报指南
北京理工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6年3月25日
(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10-68912610、68912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