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机构、相关职能部门:
为推动有限资源边界约束下的绿色高质发展,根据《北京理工大学教学科研机构公用房成本核算实施细则》(北理工办发〔2024〕5号),学校将启动2023和2024年度成本核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单位
(一)职能部门
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教务部、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留学生中心等部门负责审定在编在岗人员、全日制在校生、公共实验平台、绩效奖励等基础数据,计划财务部负责收取公用房资源使用费并反馈缴纳情况。
(二)成本核算涉及的教学科研机构
宇航学院、机电学院、机械与车辆学院、光电学院、信息与电子学院、集成电路与电子学院、自动化学院、计算机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材料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生命学院、医学技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先进结构技术研究院。
二、工作安排
各项工作内容及时间节点见附件。为确保工作高效,各单位需指定专人作为成本核算工作联系人,在工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战莉,68912862。
附件:2023和2024年度成本核算工作安排
北京理工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3月31日
附件
2023和2024年度成本核算工作安排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4月3日 |
反馈成本核算联系人 |
职能部门 教学科研机构 |
4月18日 |
提交《成本核算基础数据汇总表》 |
|
4月25日 |
下发《成本核算单》 |
资实处 |
4月30日 |
制定二级核算办法并执行 |
教学科研机构 |
5月7日 |
教学科研机构成本核算开始收费 |
教学科研机构 |
5月30日 |
学校成本核算扣费 |
资实处 计财部 |
6月10日 |
二级成本核算总结 |
教学科研机构 |
6月20日 |
学校成本核算总结 |
资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