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CE
通知公告
2025-03-31
关于启动2023和2024年度成本核算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供稿  战莉 摄影   审核  张东

各教学科研机构、相关职能部门:

为推动有限资源边界约束下的绿色高质发展,根据《北京理工大学教学科研机构公用房成本核算实施细则》(北理工办发〔2024〕5号),学校将启动2023和2024年度成本核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单位

(一)职能部门

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教务部、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留学生中心等部门负责审定在编在岗人员、全日制在校生、公共实验平台、绩效奖励等基础数据,计划财务部负责收取公用房资源使用费并反馈缴纳情况。

(二)成本核算涉及的教学科研机构

宇航学院、机电学院、机械与车辆学院、光电学院、信息与电子学院、集成电路与电子学院、自动化学院、计算机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材料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生命学院、医学技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先进结构技术研究院。

二、工作安排

各项工作内容及时间节点见附件。为确保工作高效,各单位需指定专人作为成本核算工作联系人,在工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战莉,68912862。


附件:2023和2024年度成本核算工作安排



北京理工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3月31日     

附件

2023和2024年度成本核算工作安排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4月3日

反馈成本核算联系人

职能部门

教学科研机构

4月18日

提交《成本核算基础数据汇总表》

教学科研机构

4月25日

下发《成本核算单》

资实处

4月30日

制定二级核算办法并执行

教学科研机构

5月7日

教学科研机构成本核算开始收费

教学科研机构

5月30日

学校成本核算扣费

资实处

计财部

6月10日

二级成本核算总结

教学科研机构

6月20日

学校成本核算总结

资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