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外住房产权人申请,现公示已购校外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名单及房屋信息。
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管房改〔2003〕165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将待上市住房进行公示,公示期以后,允许房屋所有权人办理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手续。
公示期限自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5日。
附件:已购校外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公示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6月9日